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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6/2003
  • 公佈日期
    2003-04-0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4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教育暨青年局 /
  • 摘要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廢止公佈於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四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六月七日第32/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頁數
    第1363-1365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二組第32/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追認教育暨青年局局長自其委任至本批示公佈日期間在本轉授權職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二組第二副刊第157/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第一款(十三)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