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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6/2006
  • 公佈日期
    2006-03-2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調整;更新 / 津貼 / 學生福利 / 財政資助 / 學費 / 教學用品 / 幼兒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 摘要
    調整給予正規教育或等同正規教育的幼兒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小學教育、初中教育及高中教育學生的學費津貼及文教用品津貼金額。
  • 頁數
    第401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二零零六/二零零七學年起產生效力。
    廢止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51/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34/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