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63/2013
  • 公佈日期
    2013-12-0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9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代替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體育發展基金 / 體育發展局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救助;救援;拯救 / 游泳池 / 體育設施 /
  • 摘要
    將若平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作為簽訂為體育發展局轄下游泳池提供兩個月延續性救生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
    第19122頁
  • 註記
    浪濤行。
  • 相關法規
    -
  • 已更改
    -
  • 廢止
    -
  • 不生效
    -
  •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