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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7/2001
公佈日期
2001-06-18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5 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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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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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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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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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費、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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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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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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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大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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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暨青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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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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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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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規定二零零一/二零零二年發放的各類大專助學金名額。
頁數
第787頁
註記
相關法規
第62/94/M號法令,核准學生福利基金及社會暨教育援助之新制度──廢止五月十四日第17/90/M號及第18/90/M號法令。
第17/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大專助學金發放規章──廢止一月二日第1/SAAEJ/97號批示。
第27/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規定二零零一∕二零零二年發放的各類大專助學金名額。
第42/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訂定二零零二/二零零三學年發放之大專助學金名額及津貼名額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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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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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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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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