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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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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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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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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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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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工作小組 / 籌備工作 / 安裝;設施 / 醫院 / 氹仔島 / 運作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期限;期間 / 組成 / 統籌;協調員;主任;組長(小組) / 委員;理事 / 員工;勞工 / 兼任 / 政府機關;公共部門 / 行政-技術輔助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衛生局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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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設立離島醫院籌設工作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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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26-2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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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工作組存續期兩年,可續期。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第22/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第27/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143/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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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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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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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