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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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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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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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0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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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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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授予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體育發展局 / 行政任用合同 / 個人勞動合同 / 缺勤 / 假期;年假 / 體育基金 / 津貼 / 招待費;交際費 / 公共開支 /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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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體育局局長及體育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潘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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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263-526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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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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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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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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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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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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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