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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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9/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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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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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5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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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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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列表 / 費用;稅率;收費 / 費用及手續費表 / 動產租金;動產租賃;租賃 / 體育設施 / 培訓中心 / 澳門科技大學 / 澳門運動場 / 體育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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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表一內增加若干體育設施,並核准使用該等體育設施以及三育戶外天地、澳門運動場及網球學校的附加設備收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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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20-4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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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在第二零零二年九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表一內增加若干體育設施。
核准載於本批示組成部份,並將加入相關法規內的體育設施附加設備收費表。
本批示被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17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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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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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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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