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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3/2021
  • 公佈日期
    2021-01-2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印刷品;印件;印刷單頁;表格 / 執業准照 / 發出執照;發出牌照 / 私校教育 / 非高等教育 / 教育機構 / 運作 / 稽查;監督;監察 / 控制;管制;監督 / 安裝;設施 / 廢止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 摘要
    核准非高等教育私立教育機構的執照式樣,以及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的執照式樣和臨時執照式樣。
  • 頁數
    第59-63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二一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158/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及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253/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27/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一款,並廢止第三款(二)項及(三)項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