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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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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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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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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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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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印刷品;印件;印刷單頁;表格 / 執業准照 / 發出執照;發出牌照 / 私校教育 / 非高等教育 / 教育機構 / 運作 / 稽查;監督;監察 / 控制;管制;監督 / 安裝;設施 / 廢止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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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非高等教育私立教育機構的執照式樣,以及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的執照式樣和臨時執照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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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9-6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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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一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158/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及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253/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27/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一款,並廢止第三款(二)項及(三)項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