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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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3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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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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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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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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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高等教育局 / 公共開支 / 招待費;交際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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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高等教育局局長。(蘇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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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328-433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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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一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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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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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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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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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