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32/2000
-
公佈日期2000-06-14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4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教育暨青年局 / 假期;年假 / 缺勤 / 合同 / 津貼 / 公共開支 / 招待費;交際費 /
-
摘要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韋思理)
-
頁數第2658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布日起生效。
廢止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二期第二組公佈的第9/SAAEJ/97號批示。
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二組第2874頁內的更正書(第44/2000號),更正某些不正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