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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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3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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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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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1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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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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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旅遊用途 / 酒店業 / 旅館業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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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聲明位於澳門外港新填海區B區B2街區B地段的五星級酒店「澳門文華東方酒店」被確定列為旅遊用途,受益人為“拾富物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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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500-550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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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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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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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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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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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