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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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3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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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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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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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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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列表 / 公共衛生 / 藥物;藥品;藥劑 / 藥品 / 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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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重新修訂八月七日第49/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載的藥品清單——廢止第49/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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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87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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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零年八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49/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91/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