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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33/2001
  • 公佈日期
    2001-07-1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列表 / 公共衛生 / 藥物;藥品;藥劑 / 藥品 / 廢止 /
  • 摘要
    重新修訂八月七日第49/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載的藥品清單——廢止第49/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頁數
    第872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零年八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49/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91/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