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33/2002
- 公佈日期2002-04-24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7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文化局 / 政府代表 / 合同 / 草案;計劃;項目 / 規劃;計劃 / 文化 / 旅遊 /
- 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中西古道文化旅遊區規劃》計劃的合約的簽署人。
- 頁數第1713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