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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33/2008
- 公佈日期2008-04-16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6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權限授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社會工作局 / 澳門社會工作司 / 修改 /
- 摘要修改第74/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行文。(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社會工作局局長)
- 頁數第3162-3163頁
- 註記修改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二組第74/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一款(十三)項。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