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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34/2004
  • 公佈日期
    2004-05-2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熱帶風暴 / 暴雨 / 風球;風暴訊號 / 分類;評核;評分 / 教育機構 / 幼兒教育 / 小學教育 / 基礎教育 / 中學教育 / 教育暨青年局 / 無線電廣播;收音機;廣播電台 / 電視 /
  • 摘要
    核准並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教育機構在熱帶氣旋及暴雨情況下所採取的措施。
  • 頁數
    第1032-1033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零四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87/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及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48/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第68/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