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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36/2008
  • 公佈日期
    2008-04-2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7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員;理事 / 社會工作委員會 / 組成 / 代表 / 母親會 / 仁慈堂 /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 澳門明愛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澳門紅十字會(中國紅十字會分會) / 慈善機構 / 鏡湖醫院 / 社團;團體 / 婦女 / 2008 / 2009 /
  • 摘要
    委任同善堂值理會副主席及澳門弱智人士服務協會代表為社會工作委員會成員,並將社會工作委員會成員的任期續期。
  • 頁數
    第3336-3337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零八年四月七日起產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