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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38/2017
  • 公佈日期
    2017-05-0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8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統籌;協調員;主任 / 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諮詢中心 / 出售;銷售 / 機動車輛 / 收入;收益;所得 / 澳門旅遊基金 /
  • 摘要
    將若干特定權限轉授予“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協調員,以便出售一輛屬於該中心且被視為對部門運作已無用處的車輛。
  • 頁數
    第6200-6201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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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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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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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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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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