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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38/2017
- 公佈日期2017-05-04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8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統籌;協調員;主任;組長(小組) / 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諮詢中心 / 出售;銷售 / 機動車輛 / 收入;收益;所得 / 澳門旅遊基金 /
- 摘要將若干特定權限轉授予“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協調員,以便出售一輛屬於該中心且被視為對部門運作已無用處的車輛。
- 頁數第6200-6201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