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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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3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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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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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0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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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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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委員;理事 / 青年事務委員會 / 青年 / 組成 / 副局長;副司長;副主任;副院長 / 教育暨青年局 / 2017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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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續任教育暨青年局副局長為青年事務委員會的委員(老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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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80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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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布翌日生效,效力追溯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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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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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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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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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