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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4/2001
  • 公佈日期
    2001-02-0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6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學士 / 法;權利 / 專責公證員 / 公證員 / 社會工作局 / 2001 /
  • 摘要
    委任社會工作局一名專責公證員。(曾慶遠)
  • 頁數
    第636頁
  • 註記
    本批示之效力追溯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
    本批示被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二組第208/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