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4/2017
- 公佈日期2017-01-25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 II
- 生效狀況不生效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旅遊發展委員會 / 組成 / 人員替換 / 代表 / 保安司司長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2017 / 2018 /
- 摘要委任一名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劉運嫦),以替代原代表(鄭錦華)。
- 頁數第995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第40/2011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內。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