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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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4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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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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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6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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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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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旅遊學院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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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旅遊學院院長。﹝維珍妮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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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866-286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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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追認旅遊學院院長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今所作的符合上述規定但未獲第四款所述批示轉授權的行為。
廢止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二組公佈的第21/SACTC/95號批示。
本批示已被二零零二年五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二組公佈的第36/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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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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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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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