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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41/2006
- 公佈日期2006-05-10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9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澳門旅遊基金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報紙 / 廣告;宣傳 / 廣東省 /
- 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制作及在廣州“南方都市報”中每月刊登關於澳門旅遊業推廣宣傳的文字資料及圖片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第4053-4054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