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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41/2020
  • 公佈日期
    2020-05-2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2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學士 / 法;權利 / 專責公證員 / 公證員 / 衛生局 / 2020 /
  • 摘要
    委任一名法學士為衛生局專責公證員。(譚美娥)
  • 頁數
    第7408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二零年六月三日起產生效力。
    廢止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期第二組副刊第1/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五期第二組第80/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