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uguês
LegisMac記錄
查看文本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42/2002
公佈日期
2002-06-03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2 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助學金
/
獎學金
/
津貼
/
旅費、交通費
/
住宿
/
大專學生
/
高等教育;大專
/
教育暨青年局
/
2002
/
2003
/
摘要
訂定二零零二/二零零三學年發放之大專助學金名額及津貼名額 。
頁數
第674頁
註記
相關法規
第62/94/M號法令,核准學生福利基金及社會暨教育援助之新制度──廢止五月十四日第17/90/M號及第18/90/M號法令。
第17/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大專助學金發放規章──廢止一月二日第1/SAAEJ/97號批示。
第42/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訂定二零零二/二零零三學年發放之大專助學金名額及津貼名額
第33/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訂定二零零三/二零零四學年發放的大專助學金及津貼的名額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