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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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4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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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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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5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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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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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制服;校服 / 委員;理事 / 管理委員會;理事會 / 澳門理工學院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副總統;副主席;副院長;副局長 / 總秘書;秘書長 / 教師;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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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澳門理工學院理事會成員及教師學術袍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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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67-116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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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第469/99/M號訓令公佈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一組內。
取代一九九五年四月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14/SAAEJ/95號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第49/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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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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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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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