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42/2008
  • 公佈日期
    2008-04-3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8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文化局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治安;保安;安全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博物館及觀音蓮花苑提供保安服務的附註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
    第3463頁
  • 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