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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42/2016
  • 公佈日期
    2016-04-0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4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 / 人員替換 / 代表 / 司法警察局 / 2016 /
  • 摘要
    委任一名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正選成員(梁景恆),以替代原成員(程况明)。
  • 頁數
    第6682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二組第109/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一款(十八)項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