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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43/2002
  • 公佈日期
    2002-06-0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代表 / 規範;規定;規條 / 制服;校服 / 應用;使用 / 體育運動 / 廢止 / 體育發展局 /
  • 摘要
    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正式代表團的制服和運動裝備款式及使用規則》——廢止第7/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頁數
    第674-676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一組第7/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