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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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4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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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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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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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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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委員;理事 / 總秘書;秘書長 / 慢性病防制委員會 / 對抗疾病 / 疾病 / 衛生;健康 / 代表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衛生局 / 體育局 / 教育暨青年局 / 社會工作局 / 鏡湖醫院 / 澳門科技大學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 社團;團體 /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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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續任及委任慢性病防制委員會成員以及續任一名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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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408-74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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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廢止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二組第45/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二組第32/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