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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44/2018
公佈日期
2018-04-11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5 I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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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限的轉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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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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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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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琴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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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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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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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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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養與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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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南區綠化帶路緣石修繕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頁數
第6193頁
註記
李家慈建築商。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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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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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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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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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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