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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45/2011
  • 公佈日期
    2011-03-0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0 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登記及發證制度 / 殘疾人士 / 評估;評審;評核 / 類型 / 登記 / 測量工具;度量衡器具 / 分類;評核;評分 /
  • 摘要
    核准《殘疾分類分級評估的工具及方法》。
  • 頁數
    第1012-1016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104/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殘疾分類分級評估的工具及方法》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