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45/2018
  • 公佈日期
    2018-04-1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6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員;理事 / 秘書長 / 慢性病防制委員會 / 對抗疾病 / 疾病 / 衛生;健康 / 代表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衛生局 / 體育局 / 教育暨青年局 / 社會工作局 / 鏡湖醫院 / 澳門科技大學 /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社團;團體 / 2018 / 2019 /
  • 摘要
    委任慢性病防制委員會成員及續任秘書長。
  • 頁數
    第7320-7321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本批示被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二組第43/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