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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47/2011
公佈日期
2011-03-16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1 I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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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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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理事
/
社會工作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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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機構
/
鏡湖醫院
/
2011
/
摘要
委任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一名常務理事為社會工作委員會的成員,以替代另一名成員。(謝思訓)
頁數
第3074頁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四日起開始生效。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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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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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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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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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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