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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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48/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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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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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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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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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暴雨 / 學校 / 緊急情況 / 教育暨青年局 / 修改 / 中止;停 / 黑色暴兩訊號 / 紅色暴兩訊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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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87/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附件的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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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0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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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87/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附件的第二款。
本批示被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34/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