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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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4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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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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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7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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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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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代替 / 體育發展局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澳門奧林匹克綜合體 / 可行性研究 / 培訓 / 評估;評審;評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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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代局長,作為簽訂“澳門奧林匹克綜合體運動培訓中心計劃之可行性評估”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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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25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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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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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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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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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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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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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