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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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4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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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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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5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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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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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婦女及兒童事務委員會 / 諮詢機關 / 婦女 / 兒童;孩子 / 人員替換 / 組成 / 代表 / 社團;團體 / 宗教團體;宗教機構 / 宗教 / 2021 /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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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婦女及兒童事務委員會一名正選委員及一名候補委員(布佩賢;朱志強),以分別替代原正選委員及原候補委員(黃正為;布佩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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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278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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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第27/2016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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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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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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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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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