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49/2017
- 公佈日期2017-06-14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4 II
- 生效狀況不生效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青年事務委員會 / 青年 / 組成 / 2017 / 2018 /
- 摘要委任青年事務委員會的委員。(梁俊傑)
- 頁數第8454頁
-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第12/2002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零二年六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內。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