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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5/2004
  • 公佈日期
    2004-02-1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學習計劃 / 課程 / 碩士學位 / 經濟法 / 法;權利 / 大學學位 / 高等教育;大專 / 大學 / 福建 / 中國 / 2004 /
  • 摘要
    確認華僑大學開辦的經濟法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運作。
  • 頁數
    第110-111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但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二日。
    華僑大學﹝合作實體:澳門業餘進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