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51/2023
- 公佈日期2023-08-09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2 II
- 生效狀況不生效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青年事務委員會 / 青年 / 組成 / 人員替換 / 代表 / 社團;團體 / 2023 / 2024 /
- 摘要委任青年事務委員會一名候補委員(黃曉華)及一名正選委員(陳禮祺),以替代原委員(沈日光;蔡思偉)。
- 頁數第10431-10432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第一款和第二款所指委員的任期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九日止。
第12/2002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零二年六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