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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52/2003
  • 公佈日期
    2003-06-1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5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旅遊局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局局長——廢止第30/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安棟樑)
  • 頁數
    第2783-2785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廢止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二組第30/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二組第12/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第一款(七)項、(九)項及(十四)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