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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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5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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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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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6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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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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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代替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體育發展基金 / 政府代表 / 合同 / 澳門電訊有限公司 / 資訊網絡 / 體育活動 /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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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作為簽訂為體育發展局及教育暨青年局合辦的二零一四年暑期活動提供報名工作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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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96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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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澳門電訊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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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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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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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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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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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