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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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5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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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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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3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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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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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副總統;副主席;副院長;副局長 / 定期委任 / 社會工作局 / 2011 / 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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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社會工作局副局長。(黃艷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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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494-349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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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起產生效力,為期一年。
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被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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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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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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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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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