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55/2015
- 公佈日期2015-04-01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3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文化產業委員會 / 代替 / 2015 /
- 摘要委任一名文化產業委員會成員(周焯華),以替代原成員(馬若龍)。
- 頁數第5269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