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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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5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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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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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3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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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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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文化產業委員會 / 代替 /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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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一名文化產業委員會成員(周焯華),以替代原成員(馬若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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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26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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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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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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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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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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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