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55/2018
- 公佈日期2018-05-09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9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旅遊用途 / 酒店業 / 旅館業場所 /
- 摘要聲明位於澳門外港填海區9街B2地段的三星級酒店「御龍酒店」被確定列為旅遊用途,受益人為「御龍酒店(澳門)有限公司」。
- 頁數第8705-8706頁
- 註記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