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56/2001
- 公佈日期2001-11-28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8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教育暨青年局 / 政府代表 / 合同 / 資產及勞務之取得 / 稽查;監督;監察 / 建築藍圖 / 公共工程 / 學校 / 中學教育 /
- 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取得“高美士中葡中學擴建工程設計及施工”的總協調、諮詢及監督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第6528頁
- 註記刊登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二組第338頁內的更正書(第3/2002號),更正本葡文文本的不正確之處。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