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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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56/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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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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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8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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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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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教育暨青年局 / 政府代表 / 合同 / 資產及勞務之取得 / 稽查;監督;監察 / 建築藍圖 / 公共工程 / 學校 / 中學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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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取得“高美士中葡中學擴建工程設計及施工”的總協調、諮詢及監督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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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5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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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刊登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二組第338頁內的更正書(第3/2002號),更正本葡文文本的不正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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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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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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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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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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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