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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56/2013
  • 公佈日期
    2013-02-2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9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統籌;協調員;主任 / 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 / 公共開支 /
  • 摘要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協調員。(文綺華)
  • 頁數
    第1901-1903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自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協調員獲委任之日起至本批示公佈日期間,獲轉授權者在本轉授的權限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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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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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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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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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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