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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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5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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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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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3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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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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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常設基金 / 行政委員會 / 澳門旅遊基金 / 澳門格蘭披士大賽車;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 / 組成 /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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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撥予旅遊基金預算中之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獨立預算一項常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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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269-527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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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被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二組第125/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所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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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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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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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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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