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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56/2017
  • 公佈日期
    2017-06-2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6 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要件 / 初中教育 / 中學教育 / 課程組織;課程編排 / 教育體系;教育系統 / 教學大綱 / 教育 / 私校教育 / 官校教育 / 教學;教育 / 2017 / 2018 /
  • 摘要
    訂定初中教育階段的基本學力要求的具體內容。
  • 頁數
    第725-822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二零一七/二零一八學校年度之首日起在初中教育階段一年級實施,並逐年向上延伸一個年級。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第69/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一款,並在本批示附件九增加初中教育階段地理及歷史的基本學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