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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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5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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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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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7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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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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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秘書;秘書長 / 文化遺產委員會 / 假期;年假 / 缺勤 / 津貼 / 公積金;福利基金 / 招待費;交際費 / 公共開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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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文化遺產委員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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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501-550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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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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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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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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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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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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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