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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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5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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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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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9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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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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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 / 代表 / 消防隊 / 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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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一名(尤潤當)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成員,代替另一成員(呂照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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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90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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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任期至本年六月三十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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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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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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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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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